根据年度工作安排,我局拟采购2026-2027年度农业巨灾天气指数保险,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、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前来报价。相关要求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泉州市农业巨灾天气指数保险
二、服务/保险期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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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责任 |
保险期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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寒潮巨灾事件 |
自2026年12月8日0时起至2027年4月30日24时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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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风巨灾事件 |
一年,自2026年12月8日0时起至2027年12月7日24时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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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降水巨灾事件 |
保期一年,起期时间以保单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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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旱巨灾事件 |
保期一年,起期时间以保单为准 |
详细保险内容和保险责任以附件2《2026-2027年度泉州市农业巨灾天气指数保险服务内容》为准。
三、服务区域:泉州市全域
四、资质要求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;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;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。
2.须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,依法登记注册,具备农业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,且在本地设有固定经营服务网点,配备专职农险服务团队。
3.具备较强的偿付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,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保险赔付责任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,不允许分包、转包保险服务业务。
五、需要提供的材料
符合资质的保险公司统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:
1.项目报价单(原件);
2.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(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);
3.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;
4.提供询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(不含询价截止时间的当月)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、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。
5.提供询价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。
6.提供具备农业保险经营资质的证明材料;
7.提供在本地设有固定经营服务网点,配备专职农险服务团队的证明材料。
8.提供具备较强的偿付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,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保险赔付责任的证明材料或承诺。
9.请有意向者于2026年3月24日(星期二)前将加盖公章的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
联系人:许小璟,联系方式:0595-22390740。
附件:1.项目报价单
2.2026-2027年度泉州市农业巨灾天气指数保险服务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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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262号


